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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实验材料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7-04-18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材料的管理,保证教学实验能正常、有序地开展,让有限的材料经费发挥更大的效益,在学校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经学院研究讨论,制定本管理条例。

一、    材料申报

1、每个实验室责任人在和同带实验的老师共同商量的基础上,每年申报一次材料。在每年的一月底前将本年度的电子版的《材料申请表》交材料管理员。如果无法预料下半年的材料使用情况,也可以分两次申报,下半年申报时间在6月底前。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本学期无须添加材料。

2、《材料申请表》申报的为本年度或本学期需要添加的材料,应该按照本实验室的实验情况本着轻重缓急的顺序填写。数量应该考虑本年度的实验情况略有裕量。

3、各实验室对所申报的材料应该将名称、型号、规格和生产厂家填写清楚。如果实在提供不出来,必须提供样品。如果因为实验改造、自制实验装置等原因一时无法确定型号规格,少量的材料(一般不超过申报价值的10%)可以自购,其它的集中购买。

4、没有申报的实验材料,原则上不宜购买。如果确系情况特殊,必须提出书面报告,报实验中心和院批准。

5、实验中心组织专家对材料申报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材料,下文通知相关负责人。

二、    材料采购和报销

1、大宗通用材料原则上通过招标形式购买。招标每年举行2次,都安排在每学期开学后的1个月内举行。招标小组由分管院长、实验中心正副主任、材料管理员和有关专家组成。

2、其他材料由材料管理员组织人员购买,少量的自购材料由申报人购买。500元以上原则上应该不少于2人参与(经手)。每次大宗(由于流标)和集中购买,由材料管理员组织,申报材料的实验老师轮流参与购买。材料管理员原则上每学期集中购买2次,招标和集中购买都买不到的材料由材料管理员和申报人协商处理(取消或替代)。

3、报销程序是:经手人凭下文通知在材料管理员处入库,经手人和材料管理员在发票上签字;实验中心分管主任、院分管实验室的院长和分管经费的院长签字;财务报销。招标和集中购买的材料由材料管理员负责入库和报销,自购材料由经手人负责入库报销。

4、材料管理员在入库时要核对材料计划,对超计划或无计划的必须要有实验中心和院批准的报告才能给予入库。

三、    材料使用

1、根据学校下拨经费使用用途,本材料应该用于日常实验教学,不包括科研和毕业设计。

2、院和实验中心每年对各实验室的材料使用情况组织一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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