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科研用房上一轮使用期限(2011.7-2013.6)已经结束,学院已经对各位老师的完成任务情况进行了考核。其中大部分老师完成了科研用房所规定的任务,但仍有部分老师未达到要求。而目前因新增硕士生导师和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但未获得硕士生导师资格的老师还没有科研用房。为了进一步发挥我院科研用房的使用效益,强化科研用房的使用考核,提高科研用房的规范化管理水平,适应学院科研和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特制定新一轮申请及考核管理办法,见附件。
请10月22日(周二)下午下班前提交《2013-2015年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科研用房申请与使用协议书》。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