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3-31 浏览量: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团支部推优、党员推荐、党支部审查考核、群众意见征集、培养考察以及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综合评价,现拟确定以下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至4月6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甘老师,联系方式为0555—2316597。
详见附件1。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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